手术室要求的环境净化应参照相关设计标准或由工艺要求所确定。随着加工过程的不同,对洁净度的要求也有高低之分。那么, 净化车间要提供满足工艺过程要求的合格的洁净环境,在设计、建造、调试和运行管理各个方面医疗器械净化车间应遵循三个基本原则:
1、为防止洁净室外的颗粒物直接侵入车间采取的技术措施
(1)净化车间内维持正压,防止洁净度比该洁净室低的周围空气携带颗粒物及其他污染物通过围护结构的缝隙和孔洞直接进人室内。
(2)采用符合要求的空气净化系统对送风进行过滤。经高效过滤后的空气,不得被其后的管道、送风口等再污染,同时高效过滤器要安装密封设施,以免未经高效过滤的空气渗漏入室。
(3)对进入医疗器械净化车间内的人员和物料采取合格的净化措施,防止将污染物带入洁净室内。
2、为防止颗粒物在净化车间内堆积(积聚)采取的技术措施
(1)净化车间围护结构内表面不应有或尽量减少**物和沟缝,以免堆积尘埃。
(2)净化车间内的设备、管路、家具等应易于清扫。
(3)设置真空清扫系统或真空扫除机,定期清扫。
3、为防止医疗器械净化车间内产生颗粒物采取的技术措施
(1)净化车间室内的建筑装修材料、设备、家具、用具等应不产尘或尽可能少产尘。
(2)净化车间内人员应穿着合格的洁净服、遵循净化车间操作(动作)规程,以减少发尘。
(3)提高工艺过程的机械化、自动化程度。这对别净化车间尤为重要。
无菌医疗器械净化车间目前涉及的标准、工作文件及参考文献如下:
1、YY 0033-2000无菌医疗器具生产管理规范;
2、YY/T 0567.1-2005 医疗产品的无菌加工 *1部分:通用要求;
3、YY/T 0567.2-2005 医疗产品的无菌加工 *2部分 过滤;
4、GB 50457-2008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5、《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试行)》中附录A;
6、《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无菌医疗器械实施细则和检查 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9]835号);
7、《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植入性医疗器械实施细则和检查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9]836号)。
医疗器械GMP净化车间怎么确定净化级别:
医疗器械分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植入性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其他医疗器械。不少客户会问到:医疗器械初包装对于GMP净化车间的具体要求。对于很多正在进行注册、临床的医疗器械企业来说,这的确是一个比较头疼的问题。
1、植入和介入到血管内的医疗器械,不清洗零部件的加工,末道清洗组装、初包装及其封口,应在不低于万级的净化车间进行。比如:血管支架、人工血管、静脉导管、血管内导管等;
2、植入到人体组织、与血液、骨腔或非自然腔道直接或间接接触的医疗器械,(不清洗)零部件的加工、末道清洗、组装、初包装及其封口等,应在不低于10万级的GMP净化车间进行。比如:心脏起搏器、血液过滤器、静脉针、人工骨等;
3、与人体损伤表面和粘膜接触的医疗器械,(不清洗)零部件的加工、末道清洗、组装、初包装及其封口,应在不低于30万级的GMP净化车间进行。比如:医用脱脂棉、宫内节育器、气管插管等;
4、与无菌医疗器械的使用表面直接接触、不清洗即使用的初包装材料,宜遵循与产品生产环境的洁净度级别相同的原则,使初包装材料的质量满足所包装无菌医疗器械的要求。若初包装材料不与无菌医疗器械使用的表面直接接触,应在不低于30万级的GMP净化车间进行。比如:导尿管、给药器、注射器、输液器的初包装材料;
5、对于有要求或无菌操作技术加工的,应在万级下的局部100级GMP净化车间内进行生产。比如血管支架的压握、涂药,血袋生产中的抗凝剂、保养液的罐装等;
各医疗器械行业应该结合相应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要求,识别并确定本企业的净化环境级别。对于医疗器械法规和标准没有规定的,生产企业可以根据上述要求确定产品生产洁净级别,自行验证并确定医疗器械初包装的生产净化级别。